9月15日,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
2025 年9 月9日,涂某某(女,52 岁)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
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够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
氢氟酸会对人体造成极大危害。
局部破坏:氢氟酸通过皮肤后,可溶解细胞膜,腐蚀皮下组织,进一步侵蚀骨骼,严重可导致骨坏死。
全身中毒:氢氟酸进入人体后,氟离子与血钙结合,使血钙降低,引发肌肉痉挛、手足抽搐、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此外,还会影响肝、肾等器官,导致肝肾功能衰竭。
氢氟酸听起来陌生,但其实不少人家中常备的清洁剂就可能含有这种成分,例如一些用于清洁瓷砖表面的清洁剂,会添加氢氟酸来增强去污效果。
从事这些职业的高危人群,经常跟氢氟酸“打交道”,要特别注意:
实验室操作员
电子厂蚀刻工人
玻璃雕刻师
空调维修工
珠宝首饰加工企业倒模工人
在日常生活当中,咱们可以做好这五个防护措施,尽可能避免氢氟酸带来的危险:
1.戴好防化手套(丁基橡胶材质)
2.佩戴护目镜及面罩
3.穿好防酸围裙
4.配备紧急冲淋装置
5.准备氢氟酸急救包
《酸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第9部分:氢氟酸》(HG/T 4335.9-2012)
氢氟酸泄漏的急救措施
B.1 皮肤和眼睛接触
避免直接与该化学品接触,必要时可戴防渗手套。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患部20min以上;或用1%浓度葡萄糖酸钙冲洗;或用六氟灵溶液进行初期冲洗,并立即就医。冲洗时间视烧伤部位而异,眼部多采取冲洗法;手、肢体采取浸泡法;躯干部采取湿敷法。眼睛、皮肤皱褶处冲洗时间要长一些,防止氢氟酸对皮肤的继续作用。冲洗干净后,用3%~5%碳酸氢钠溶液中和。临床观察以浸泡效果最好,在碳酸氢钠溶液中浸泡5min~10min。再用硼酸溶液按上述方式处理10min~20min,这对减轻疼痛、防止创面扩展有一定作用。
B.2 吸入
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避免口对口接触,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由受训之人来输氧。立即就医。
B.3 食入
用水彻底漱口,让患者喝下240ml~300ml的葡萄糖酸钙溶液,以稀释胃中的物质,切勿催吐。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患者身体向前以避免吸入呕吐物的危险。反复给患者喝水。若患者即将丧失意志、已失去意识或痉挛,勿经口喂食任何东西。立即就医。
氢氟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
编号为1650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须按规定处置
问题一:
谁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第四款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问题二:
相关单位发生变故
危险化学品可以丢弃吗?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问题三:
丢弃危险化学品将面临什么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央视网综合九派新闻、看余杭app、潇湘晨报、新华社、应急管理部、中国安全生产网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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