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电石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范》(GB 32375—2025),于10月5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替代《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GB/T 32375—2015)。
该标准在总结和吸取国内外电石生产安全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聚焦行业共性问题,规范了电石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储存安全、异常工况处置、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引入智能化监测手段,推动行业风险管控及安全管理向数字化转型,体现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新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将为电石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对促进电石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1.标准性质由推荐性变为强制性,GB 32375—2025技术内容全文强制。2. 更改了适用范围,由“适用于以石灰、炭素材料为原料,采用矿热炉进行的电石生产”变更为“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的生产、储存、异常工况处置和应急处置”。
3.删除了术语“电石炉”“密闭炉”及其定义;增加了术语“电极筒”“电石冷却厂房”“电石仓库”“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其定义。4.新增了安全基础管理、厂房选址和布置、建(构)筑物、管道与设备、电气仪表及智能化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①安全基础管理方面。要建立电极糊糊柱高度的工艺指标及使用台账;电石炉气柜每年一小修、3年一中修、5年一大修;在一氧化碳泄漏风险区域巡检的人员必须随身佩戴便携式检测报警仪。②选址和布置方面。新增冷却塔与相邻设施的最小水平间距要求。
③建(构)筑物方面。规定了炉气净化、炉气处理、炉气气柜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电石炉厂房和电石冷却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④设备与管道方面。炉气净化粉灰密闭输送并充氮保护。电石炉环形加料机必须全密闭负压运行。⑤电气仪表方面。电石炉紧急循环冷却水泵及其切换电动阀、仪表控制系统、未配置蓄能器的电极把持系统液压油泵、用于防爆的正压通风设备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电石生产工艺应实现自动化控制。⑥智能化管理方面。电石出炉应采用出炉机器人。建设并应用人员定位系统。电石炉正常运行期间电极入炉长度应采用自动检测方式完成。粗气风机、净气风机、电炉变压器室、液压室、电极升降压放平台等关键设备设施应实现运行状态监测和故障预警功能,运行过程无人巡检。①电石炉运行过程炉气中氧含量应小于1%(体积分数)。②电石炉出现炉气温度高高报警、环形料仓料位低低报警、电石炉循环冷却水中断的任一情况时,都应联锁停炉。③采用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电石炉,应设置炉气中氢气含量大于或等于25%(体积分数)的报警。④采用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电石炉,出现炉气中氢气含量大于或等于18%(体积分数)、炉气内氢含量连续3 min内上升趋势大于或等于6%(体积分数)的任一情况时,应联锁停炉。⑤炉气压力连续30秒内大于或等于150Pa时,应联锁打开荒炉气放散阀;炉气压力大于或等于300Pa时,应联锁打开荒炉气放散阀。6.更改了循环水的要求。
①新建、改建、扩建的电石建设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并应符合GB 50648的规定。
②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单台电石炉循环水检漏措施,连续10min内漏水量达到25kg应联锁停炉。
7.更改了电石储存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电石建设项目不应采用湿式气柜,并设置相应安全仪表;电石储仓应进行料位监测、充氮保护,并设置气体报警和泄压设施。规定了人工测电极、人工检查炉内漏水、处理料面、出炉吹氧、进入炉膛检查检修等5种作业场景的异常工况处置步骤,并限制作业人员数量:⑤进入炉膛内检查、检修时, 应铺设隔热防护板,且人数不应超过2人9.更改了应急处置的要求。一般性电石烧伤使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30min。电石炉、电石冷却、电石破碎、电石储存等区域的着火应使用干燥砂、干粉等灭火,不应使用水灭火。
相关法规标准依据,请登录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合规平台”(https://law.chemicalsafety.org.cn/)。
本平台接收会员单位、行业企业、高等院校、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单位投稿,稿件内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将免费在本平台及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官网(http://www.chemicalsafety.org.cn/)上进行宣传。投稿邮箱ccsa@ccsa.net.cn,来稿请标注“微信投稿”字样。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和引用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处所有,如有侵权或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等错误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15801576967),感谢支持!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