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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条企业自查高频隐患
2025-11-2838


一、生产与工艺安全方面

1、危险作业审批缺失 – 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现场监护不到位。

2、工艺操作规程不落实 – 操作人员未按工艺规程执行,参数控制不严。

3、新工艺风险未评估 – 新改扩项目未开展工艺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4、工艺管线泄漏 – 管道、阀门、法兰等因腐蚀、密封老化导致物料泄漏。

5、反应釜/储罐超温超压 – 温度、压力监控失效或未设联锁保护。

6、静电防护不足 – 易燃易爆场所未设置静电接地,流速超标。

7、化学品混存混放 – 不同性质化学品未分区存放,禁忌物料混存。

8、粉尘爆炸风险 – 可燃粉尘未及时清理,除尘系统未防爆。

9、采样与分析不规范 – 工艺样品采集无规程,分析结果未用于工艺调整。

10、紧急排放系统不完善 –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定期校验,排放口设置不当。


二、电气安全方面

1、私拉乱接电线 – 临时线缆未经审批、敷设不规范。

2、插座超负荷使用 – 同一插座接多台大功率设备。

3、电缆绝缘层破损 – 电缆老化、机械损伤导致绝缘下降。

4、接地不良 – 设备保护接地电阻超标或接地线断开。

5、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 – 爆炸危险环境选用普通电气设备。

6、电气柜内积尘、杂物 – 柜内未定期清理,易引发短路。

7、漏电保护装置失效 – 漏电开关未定期测试,动作电流不符合要求。

8、高压作业无隔离警示 – 高压设备检修未设置隔离栏、警示标识。

9、临时用电无审批 – 临时用电方案未编制、未审批。

10、照明不足 – 作业区域、通道照明亮度不够,影响操作与疏散。


三、消防设施与管理方面

1、消防通道堵塞 – 通道被物料、车辆等占用,宽度不足。

2、灭火器失效或缺失 – 灭火器压力不足、超期未检、配置数量不足。

3、室内消火栓无水/压力不足 – 管网漏水、阀门关闭、泵组未保持运行。

4、自动喷淋系统故障 – 喷头被遮挡、管道阀门误关、水泵控制柜手动状态。

5、火灾报警系统失灵 – 探测器防尘罩未拆、线路故障、主机未定期测试。

6、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缺失 – 疏散路线照明不足、标志不清晰。

7、防火门常开或损坏 – 防火门闭门器失效、密封条脱落。

8、易燃物品堆放混乱 – 可燃物料紧邻热源、电气设备存放。

9、动火作业消防措施不到位 – 动火点周边未清理可燃物、未配置灭火器材。

10、消防培训与演练流于形式 – 员工不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演练记录造假。


四、设备与机械安全方面

1、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罩 – 泵、风机、传动带等转动部件未安装防护罩。

2、压力容器超期未检 – 储气罐、反应釜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注册。

3、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效 – 限位器、重量限制器、制动器未定期检查。

4、检修未执行挂牌上锁 – 检修时未断电、未挂“禁止合闸”标牌。

5、梯台护栏缺失或损坏 – 平台、爬梯、护栏强度不足或锈蚀严重。

6、输送机械防护不足 – 皮带机、链板机等进出料口无防护网。

7、设备基础松动/腐蚀 –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松动、混凝土腐蚀。

8、润滑与冷却系统异常 – 润滑油位低、冷却水管堵塞导致设备过热。

9、安全附件未定期校验 – 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超过检定周期。

10、设备异响、振动未处理 – 异常声音或振动未及时排查,带病运行。


五、仪表与自动化控制方面

1、仪表显示不准或失效 – 温度、压力、液位等仪表读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2、联锁保护被人为切除 – 重要工艺联锁、紧急停车系统长期旁路。

3、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故障 – 探测器未校准、报警值设置错误、电源中断。

4、控制系统未冗余配置 – DCS/PLC 系统电源、CPU 等关键部件无冗余。

5、仪表气源带水带油 – 仪表空气未经过滤干燥,导致执行机构卡涩。

6、电缆桥架盖板缺失 – 仪表信号电缆暴露在机械损伤或腐蚀环境中。

7、仪表维护记录不全 – 校验、维修记录缺失,无法追溯。

8、防爆仪表密封失效 – 防爆接口、穿线管密封件老化,失去防爆性能。

9、UPS 电源续航不足 – 仪表与控制系统的备用电源容量不足、未定期测试。

10、现场仪表防护等级不足 – 户外仪表箱防水防尘等级不满足环境要求。


六、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及岗位安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

2、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或执行不严—缺少操作规程、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制度与实际操作“两张皮”。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未接受定期培训,不熟悉本岗位风险及应急措施,培训记录造假。

4、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设施陈旧、防护用品配备不足。

5、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隐患未登记建账,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不明确,同类隐患反复出现。

6、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未开展辨识评估、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应急预案缺失或未演练。

7、事故报告与处理不规范—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事故,调查处理不深入,整改措施未落实。

8、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通道堵塞、警示标识缺失,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9、外包与协作单位管理松散—对外包方资质审查不严,未签订安全协议,现场作业缺乏监督。

10、应急管理薄弱—应急预案不具操作性,应急演练走过场,救援装备与物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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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茂


编辑:弛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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