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3月31日,内蒙古某化工公司4名承包商人员在未经入厂教育培训、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的情况下,进入间冷器开展检维修作业,吸入其他设备串入的氮气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4月1日,辽宁锦州某化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初步了解,直接原因是工人用水清洗硫酰氯中间罐,残留的硫酰氯与水反应生成硫酸和盐酸,与碳钢罐体反应产生氢气并在上方积聚,作业人员使用角磨机对罐顶阀门拆除作业时发生闪爆。
近年来,我国化工行业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虽呈下降趋势,但仍占较大比例。据统计,2013年至2024年发生的145起化工行业较大事故中,与检修、特殊作业环节管理不当有关的就有82起,造成322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的56.6%和死亡人数的45.0%;2025年,102起化工生产事故中,检修环节事故达37起,死亡50人,占比超过1/3;2026年一季度,检修环节发生事故5起,造成7人死亡,其中1起为较大事故。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风险辨识不到位、作业流程不严格、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为有效防控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国家先后修订发布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和《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26)两个与检维修作业相关的核心标准,明确了检维修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规范了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流程,为企业开展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了根本遵循。
本文将结合两个标准的核心要求,深入探讨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难点及改进措施,以推动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一、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主要特点及标准核心要求
1.1 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主要特点
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涉及设备、工艺、人员、环境等多个维度,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和关联性等特点,具体表现为:
一是风险点密集。检维修作业涵盖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临时用电等多种特殊作业,每个环节都存在不同类型的风险,如动火作业易引发火灾爆炸,受限空间作业易导致中毒窒息。
二是风险隐蔽性强。部分风险如设备内残留介质、管道泄漏等,难以通过肉眼直接识别,易被忽视。
三是突发性强。设备故障、工艺异常等突发情况需紧急抢修,作业时间紧、任务重,易出现违规操作。
四是上下游关联性强。检维修作业往往涉及多工种、多单位协同,某一个环节出现疏漏,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事故扩大。
AQ 3026—2026与GB 30871—2022两个标准相互衔接、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的标准体系。其中,GB 30871—2022主要聚焦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等8种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防控,明确了特殊作业的通用要求和具体操作规范;AQ 3026—2026则涵盖了检维修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重点规范了检修前准备、检修过程管理、检修后验收交付等关键环节,完善了与GB 30871—2022的衔接要求。
两个标准的核心要求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全过程管控,要求检维修作业从准备、实施到验收交付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二是风险防控前置,强调作业前必须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作业条件满足安全要求;
三是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检修单位、作业人员、监护人等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地执行。
结合近年来化工行业检维修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标准执行情况,当前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制度、流程、人员、技术、监管等五个方面,这些问题也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致因。
2.1 制度体系不完善,相关培训不到位
部分企业未结合自身生产实际和标准核心要求,完善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存在制度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例如,部分企业未明确外来检修单位准入标准,未严格审核检修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导致无资质人员违规开展检修作业;部分企业未建立完善的检修方案审核机制,检修方案内容不完整、风险辨识不全面,无法有效指导现场作业。
同时,部分企业对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标准要求不熟悉,导致标准执行出现偏差,如作业票证审批不规范、能量隔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据统计,82起检修相关较大事故中,有63起存在作业票证审批不规范问题,占比76.8%,其中49起未办理作业票证,占比77.8%。
检维修作业全过程管控涵盖检修前准备、检修过程实施、检修后验收交付三个核心阶段,当前部分企业在这三个阶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疏漏。
在检修前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全面,占事故总数的65.9%,部分企业仅关注作业设备本身,未考虑上下游工艺、周边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设备交出不满足安全条件,占事故总数的93.9%,存在与运行系统未隔离、设备内物料未排净、未进行清洗置换和气体检测等问题。
在检修过程管理阶段,监护人未履行全程监护职责,部分监护人擅自离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占承包商事故的39.3%;气体检测不规范,68.3%的事故存在作业前未检测或作业过程中未连续检测的问题;作业变更未重新开展风险辨识和审批,导致风险失控。
在检修后验收交付阶段,现场清理不彻底,遗留废料、工具、杂物等,易形成新的安全隐患;设备验收不严格,未确认设备质量、安全设施恢复等情况,就擅自投入使用。如2018年11月26日,上海某石化公司在烯烃分离装置裂解气压缩机检修完成、已采用空气试车后,在进行复位准备工作巡检中,发现罐内有检修时遗留的1块警示牌,1名人员进入罐内欲取出警示牌时,发生氮气窒息(试车时密封气为氮气),施救不当致事故扩大,造成2人死亡。
检维修作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是防控安全风险的关键,但当前部分企业存在作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一方面,部分作业人员未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对作业风险、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方法不熟悉,违规操作现象频发,如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违规动火、擅自进入受限空间。2024年12月12日,云南某化工企业发生窒息事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器材,探入受限空间造成氮气窒息。
另一方面,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无证上岗。2021年,山西某染化公司检修作业中,动火作业人员未取得焊工操作资格证,违规电焊引发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此外,部分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操作行为,导致风险隐患升级。据统计,与企业对外来检修作业人员入厂安全培训与安全交底缺失有关的事故,约占承包商事故的60.7%。
当前,部分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仍以传统管理手段为主,技术支撑不足,风险防控手段滞后。
一是风险辨识技术落后,多依赖作业人员经验进行辨识,缺乏科学、系统的辨识方法和工具,导致部分隐蔽性风险无法被识别。
二是现场监测技术不足,部分企业未配备足够的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探测器,或探测器未定期校准,无法准确监测作业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
三是应急处置技术不完善,应急物资配备不足、过期失效,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发生事故后无法及时有效处置,导致事故扩大。如2025年安徽某新材料公司检修事故中,施救人员未做好个体防护就施救,造成事故扩大,4人死亡。
从政府监管层面来看,部分地区对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足,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监管覆盖面不足,对中小企业、偏远企业的监管频次不足,部分隐蔽性作业无法及时被发现。
二是执法标准不统一,对违规作业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违法违规成本偏低,无法形成有效震慑,部分企业存在“屡查屡犯”现象。如部分企业多次因作业票证不规范、气体检测不到位被处罚,但仍未整改到位。
此外,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追责力度不足,部分事故发生后,仅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未严格追究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针对当前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AQ 3026—2026和GB 30871—2022标准要求,从制度完善、全过程管控、人员管理、技术支撑、监管执法等五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的防控对策,推动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闭环管控。
一是健全外来检修单位准入制度,明确检修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准入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开展检修作业。
二是完善检修方案管理制度,明确检修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流程,重点检修项目(如大型机组、反应器检修)的方案需经企业分管负责人批准,确保方案内容完整、风险辨识全面、安全措施可行。
三是健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1+N”审批模式,即办理检修作业票的同时,涉及特殊作业的需办理相应的特殊作业票,严禁未审批、审批不规范开展作业。
四是加强标准培训,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等开展AQ 3026—2026和GB 30871—2022标准专项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现场实操等方式,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标准要求,推动标准落地执行。
3.2 强化全过程管控,筑牢各环节安全防线
按照AQ 3026—2026标准要求,强化检维修作业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每个环节风险可控。
在检修前准备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由设备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共同参与,结合待检修设备运行状况、介质特性、作业环境、工器具等因素,全面辨识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二是做好设备交出工作,严格按照停机、泄压、退料、清洗、吹扫、置换、能量隔离、保护的步骤,确保设备具备交出条件,重点落实能量隔离措施,采用加装盲板、拆除管道、断电挂牌上锁(LOTO)等方式,严禁采用关闭阀门或水封的方式隔离;三是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工器具完好性、安全设施有效性、应急物资配备情况等,清理现场影响作业安全的物品,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在检修过程管理阶段,重点强化四项管控:一是严格落实监护制度,对特殊作业和高后果风险检修作业(如危险介质设备打开、夜间检修),设置经培训合格的监护人,全程监护作业过程,严禁监护人离岗;二是规范气体检测,在爆炸性、有毒气体环境作业时,配备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探测器,作业前检测合格,受限空间作业需连续检测;三是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企业安排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操作行为,对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发生变化的,重新开展风险辨识和审批;四是严控作业现场人员数量,除直接作业人员、监护人、监督人员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警戒区域,异常工况紧急抢修时,同一装置区作业人员不超过6人。
在检修后验收交付阶段,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做好现场恢复,清理现场废料、杂物、垃圾等,撤走工器具、临时电源等,恢复拆除的盖板、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二是严格验收交付,由设备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共同确认设备检修质量、安全设施恢复、能量隔离措施复位等情况,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严禁未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或者“边收尾边投用”,确保“工完、料净、场地清”。
3.3 加强人员管理,提升安全素养和责任意识
人员是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应通过培训、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提升人员安全素养和责任意识。
一是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针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等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重点培训标准要求、管理制度和监管方法,作业人员重点培训操作规范、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监护人重点培训监护职责和现场处置能力,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二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强化安全交底,作业前由设备使用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明确检修方案、风险因素、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人员变更时要重新开展交底。
四是要强化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3.4 强化技术支撑,提升风险防控智能化水平
一是推广科学的风险辨识技术,采用风险矩阵法、JSA分析法等专业方法,结合P&ID(管道和仪表流程图),全面辨识隐蔽性风险,提高风险辨识的准确性。
二是完善现场监测技术,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移动式气体探测器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重大危险源罐区等关键区域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探测器定期校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三是提升应急处置水平,配备完善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推广应急救援智能化设备,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四是推进设备完整性管理,全面开展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降低设备失效概率,减少检修作业频次,从源头防控风险。
政府监管部门应强化对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的监管执法,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对中小企业、园区外企业的监管频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排查检维修作业票证审批、风险辨识、气体检测、监护人履职等关键环节。
二是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按照《刑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处罚,对未履行审批手续、违规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事故追责,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冒险组织作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随着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检维修作业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将不断提升,还需要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创新风险防控技术和方法,推进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构建“企业自主管控、政府监管引导”的多元防控体系,不断降低检维修作业事故发生率,筑牢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防线,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静安
声明
1
本平台接收会员单位、行业企业、高等院校、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单位投稿,稿件内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将免费在本平台及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官网(http://www.chemicalsafety.org.cn/)上进行宣传。投稿邮箱ccsa@ccsa.net.cn,来稿请标注“微信投稿”字样。
2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及版权问题等错误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15810337617),感谢支持!
长按图片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