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硝化企业分类治理,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起草了《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于2026年10月12日之前发送至邮箱:tongyt1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汤天乙,010-83933976。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表
《通知》
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推动强化硝化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硝化典型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硝化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治理清单》(见附件),明确了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的20项问题情形,请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加大对硝化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落实分类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附件:硝化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治理清(点击图片可放大)
编制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硝化工艺反应放热量大,反应物料、产物及副产物易燃易爆,生产过程安全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2025年5月27日,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导致12人死亡、19人受伤,社会影响恶劣。从事故教训和日常监管来看,一些硝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硝化工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工艺技术不成熟、变更管理缺失、自动化改造流于形式、高危岗位人数多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需加力强化。
为深刻汲取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督促指导各地区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力推动企业分类治理,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初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了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120条,采纳74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通知》着力落实“两个根本”重要要求,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聚焦硝化工艺危险特性和事故教训,明确了安全设计、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危险物料、变更管理、人员管控等方面的20项问题情形及分类整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等标准规范,综合考虑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实风险,将20项问题情形按照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吊销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或关闭退出等三类措施进行整治。
(一)停产整顿类(10项)
分别对工艺技术可靠性、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及措施落实、化学品危险性、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用、安全设施配置、现场操作人员管控等10项问题作出明确要求,不符合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二)暂扣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类(7项)
分别对新开发工艺安全、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禁止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硝化装置规划布局和总图布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变更管理、人员资质、现场人员数量等7项问题作出明确要求,不符合的应暂扣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
(三)吊销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或提请关闭类(3项)
分别对屡次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处罚,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条件,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决定,存在非法生产行为等3项问题作出明确要求,应依法吊销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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