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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工况处置不当致1死1伤!贵州福泉川东化工“5·14” 闪爆事故报告
2026-10-124
9月30日,贵州省福泉市黔南州应急管理局公布《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5·14” 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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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2026年5月14日14时53分许,在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66.48万元。经调查认定: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5.14”一般闪爆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员工对岗位风险辨识不清,黄磷尾气脱硫富液槽发生结晶后,盲目采用蒸汽加热溶解槽内结晶物,导致槽内物料发生分解产生爆炸性气体后,经引火源(黄磷自燃或静电)造成闪爆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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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
因企业员工对岗位风险辨识不清,黄磷尾气脱硫富液槽发生结晶后,盲目采用蒸汽加热溶解槽内结晶物,导致槽内物料发生分解产生硫化氢、磷化氢等爆炸性气体及少量单质磷蒸气,经引火源(黄磷自燃或静电)引发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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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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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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