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提出,要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构筑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民防线”。
作为高风险行业,化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有哪些风险,如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如何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9月13日下午,中国石化扬子石化公司安全总监吴军将结合扬子石化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良好实践,阐述如何构建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分享在落实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方面的优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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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14:0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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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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