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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的分液罐 缺位的本质安全
2024-05-207

发生了什么


氨火炬排放过程中,氨泄漏中毒事故

2014年9月7日15:40,宁夏某化工有限公司氨压缩机故障紧急维修后再开车,氨压缩机开车过程中,一段氨冷气压力异常上涨,导致氨蒸发器壳侧出口管线上的安全阀起跳。15:45,中控从监控摄像头发现,氨火炬顶部有大量气液夹带物喷出,并有液体随着火炬管壁下落、扩散,造成火炬周边空气中氨浓度骤升。事故造成200米范围内41人急性氨中毒。
说明:该公司以煤为原料,配套40万/年吨合成氨、70万/年吨尿素和20万/年吨甲醇项目,2014年4月2日完成试生产备案,事故时该企业处于试生产阶段。根据GB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SH3009《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可燃气排放总管进入火炬前未设置分液罐。

为什么要设置火炬分液罐?

装置排放气中如果含有凝液,进入火炬燃烧后会形成火雨或异常排放,对周围的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在火炬系统中设置分液罐(典型设计如右图),将排放气中的液滴分离出来,凝结液可回收或送废水处理。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本质安全设计问题。设置在氨蒸发器壳侧出口管线上的安全阀为气液两相安全阀。安全阀起跳后,液氨直接进入氨事故火炬管线。
氨事故火炬未设置分液罐,导致液氨从火炬口喷出,气化后迅速扩散。


间接原因:

设计总包单位在技术询价文件中提出“对氨火炬已设计有分液罐,厂商对氨火炬可不再设计分液罐”,实际设计总包单位和包设备单位均未设置分液罐。

项目安全评价未分析氨事故火炬系统的风险,设计审查未发现分液罐设计漏项。

应急响应不到位:事发后,企业没有及时对厂外过路车辆及群众进行疏散,导致企业职工和厂外(公路)过路人员多人急性氨中毒。


经验教训

泄放可能含有液滴的可燃气,必须经分液罐后接入火炬系统。

应重点关注设计总包和包设备单位的界面,界面不清可能导致设计漏项。

加强劳务人员的应急培训,提升全员应急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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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环保荟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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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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